根据集团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集团巡察组于10月9日进驻绍兴公司开展巡察。
10月9日下午,集团巡察组巡察绍兴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。集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监察专员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卫东作动员讲话,巡察组组长周先湖介绍了巡察工作任务和主要安排,绍兴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胡秀荣代表绍兴公司党委作表态发言,集团纪检监察室(巡察办)主任施骋主持会议。巡察组全体人员,绍兴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、党员和职工代表参加会议。
卢卫东传达了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精神,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:
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。绍兴公司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,坚守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,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此次集团巡察工作的重要性,自觉、务实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巡察工作中来。
二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,增强做好政治巡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巡察是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不可缺少的有效形式,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责任的政治监督,目的是发现问题、推动解决问题。绍兴公司党委要结合稳进提质、除险保安、塑造变革等工作目标,落实好当下疫情防控、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举措,坚守政治信仰,站稳政治立场,把准政治方向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,主动接受此次政治“体检”,增强党性,改进工作,把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。
三要全力以赴支持配合,坚决完成巡察工作各项任务。绍兴公司党委及其领导班子要切实增强对党的政治意识、党性意识,自觉接受监督,实事求是地向集团党委巡察组报告工作,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支持、大力配合、有序参与巡察工作,同时要根据集团党委反馈意见,认真抓好整改落实,及时公开整改情况,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,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动员会后,集团巡察组召开了党委工作汇报会,听取了绍兴公司党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。